年娄底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候选单位
公示
根据《娄底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娄文明委〔〕2号)和《关于评选表彰年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通知》(娄文明委〔〕3号)文件精神,现将年娄底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候选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单位是否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员工发生刑事案件;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策等。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反映公示单位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年2月11日至2月18日。
受理部门:娄底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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