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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标本兼治娄底新闻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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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标本兼治

——娄底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二

记者李琴通讯员黄首记邹志远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严重违法并涉嫌犯罪……”今年3月中旬,娄底市纪委、市监委对冷水江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三三违纪违法案进行了通报,群众拍手称快。

湘中反腐,寸土不让、一刻不松。一系列违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的背后,是娄底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标本兼治,时刻保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高压态势,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的生动体现。

“严”字当头,见违纪违法行为露头就打

年7月,娄底市住建局(人防办)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某某,医院某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情况下,既不组织研究,也不与规划等部门沟通,又不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造成这一重点民生、重点国债项目延误。他这种只把关、不服务,门好进、事难办,不担当、不作为的漂浮作风,属于官僚主义,与娄底市作风建设背道而驰,属于顶风违纪。同年12月15日,这一问题被市纪委公开通报。

年以来,娄底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年共处置问题线索件,立案件(其中县处级16人),采取留置措施29人,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

娄底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严肃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了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前后两任总裁曾世民、刘格辉涉嫌重大违纪职务违法犯罪系列案,新化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世雄贪腐案,冷水江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三三贪腐案、新化县住建局燃气办集体充当“气霸”保护伞腐败窝等。

在扫黑除恶领域,娄底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敢于动真碰硬,旗帜鲜明地向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提刀亮剑”,共受理问题线索件,立案64人,查处“保护伞”11人,党纪政务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重点查办了涟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刘新阳、涟源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梁鹏涉嫌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等,使违纪违法者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通过精准惩治,持续释放反腐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重拳反腐的信心,使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足。

高压震慑,让违纪违法人员无处遁形

年底,娄星区某村村干部黄某某携带6万元违纪款主动投案。此前,在省委巡视组进驻娄星区后不久,该区举办一场警示教育大会,会上4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当场宣读忏悔书,让黄某某深受触动。黄某某便主动交代套取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用于弥补村级运转经费不足、虚增工程量套取工程项目资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等情况。鉴于黄某某主动投案,该区纪委监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怕上班,怕路上被带走;二怕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三怕办公室敲门,怕迎到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投案人员反复提到的“怕”字,体现出其违纪违法后如惊弓之鸟的惶恐心态,折射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者心理形成的强大震慑。

在高压反腐与政策感召下,一些问题干部和公职人员纷纷选择了主动投案这条“唯一出路”。去年以来,先后有娄星区区直某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李某某,涟源市某局局长陈某某、党组成员阳某某,涟源市某运管所所长杨某某,冷水江市某局副局长段某某,新化县某中心出纳黄某某等18人主动投案和交代问题,形成了主动投案的“多米诺效应”。

主动投案效应的取得,彰显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正风肃纪的发条越拧越紧,对违纪违法者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同时也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使问题干部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唤醒其对组织的信任、对党纪国法的敬畏。

“教”“改”结合,促遵纪守法意识深入人心

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在娄星区举办警示教育大会后的一周时间内,先后有2人向该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违纪所得共计22.35万元。

警示教育是连接“不敢腐”与“不想腐”的重要纽带,发挥着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作用。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发放《警示录》《叩问初心》等警示教育读本和编发《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从市直到乡科级单位全部接受学习教育。在正面教育引导的同时,注重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通过一案一忏悔、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大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以案促改,扎牢制度的“铁笼子”。

针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违规收取环评费等问题,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发扬斗争精神,排除各种阻力,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先后4次组织召开生态系统相关专题会议统一思想,着力惩治行业内的不正之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在强力纪律要求和震慑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自查自纠,共上缴违规收取的环评专家评审费笔14.05万元。在此基础上,该组针对系统内违规收取验收费问题进一步整治,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进行专项核查,共上缴违规收取验收费笔9.36万元。该做法得到了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的充分肯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作为经验推介。

“在监督执纪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惩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分子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使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毛健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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