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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普通老百姓一次性缴费养老保险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
关于娄底市老百姓一次缴费养老保险到娄底市社保局,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退休待遇,这件事情,是不是全市娄底人民都可以办理,是不是真实情况,由于我们在外地一直打工,多年未回家,想到以后回娄底养老,不知道具体哪些*策?一个在外的打工仔,感谢!
写信人:李XX
-7-24
?市人社局回复:?
李同志:
您好!您咨询“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来信收悉。现按照相关*策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厅《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号)文件规定:
单位及职工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或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等证明单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材料,到参保地或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补缴。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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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参保的单位及职工年12月31日前的欠费,按照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和同期缴费的比例补缴,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2.所有单位及职工,年1月1日后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历年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按同期缴费比例补缴。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凡是年12月31日前在企业工作并有依据证明与之建立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以按上述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欠费几年补缴几年,并按照当年企业申报的缴费基数和同期缴费比例补缴。
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符合*策要求,即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8-3
关键词: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单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材料.
娄底市补缴社保的*策存疑
李书记:
您好!补缴社保本是件惠民便民的*策,可是被一些当权者和一些不法中介弄成一桩赚钱的买卖。劳动局与社会上的中介内外勾结,利用补缴社保的名目,中介在前面收钱,劳动局的内部人员在后台操作,事后利益均分,现在补缴一个社保的费用是本应缴纳的费用上加,甚至更多。甚至有些不符合补缴的人,也制作假的劳动合同,挂靠在一些公司里,补缴社保。
请求李书记重视一下这个问题,好好彻查一下。
网友:
您好!
你在红网《问*湖南》上反映《娄底市补缴社保的*策存疑》的帖文获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市是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财*厅《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补建补缴工作的。该项*策切实解决了湘*办发〔〕4号文件执行期间,部分参保人员未及时缴费的遗留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养老保险合法权益。
2.为规范办理程序,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了《娄底市贯彻落实〈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操作办法》,并严格按照《操作办法》的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3.为严肃工作纪律,我局制定了《娄底市执行湘人社发〔〕号文件的纪律规定》,对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了“十不准”要求,并强调一经发现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对此项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4.为防止不法分子借机“提篮子”,从中牟利,我局加大了*策宣传力度,利用娄底电视台、《娄底日报》、我局门户网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