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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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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前对拟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午11月4日上午8;30-下午5:30

地点: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乐坪东街号)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照片1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等。

2.《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报名入口处下载)。

3.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行*公章的证明。

4.、年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如档案寄存证明、未参加社保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委托书(考生签名并按手印)。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为切实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体温和本人24小时内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全程佩戴口罩。未能提供24小时内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和有关面试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附件: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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