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组织年在湘民航招飞院校招收飞行学生初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初检时间定于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各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安排检测场地。具体内容随小编看一看↓↓↓
一、组织与管理
年在湘民航招飞院校的宣传、初检与面试等工作采取市州集中组织、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的方式进行。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协调,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安排组织,招飞院校负责具体实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招飞院校、送培单位和高中学校,共同组织好民航招飞有关工作,确保民航招飞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宣传动员。我省民航招飞宣传动员时间从年11月11日至12月1日。各市(州)招考机构要协同招飞院校、送培单位,组织属地各有关中学,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面宣传年度民航招飞*策要求、年修订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等标准条件,组织有意愿参选且成绩和身体条件预估达到民航招飞要求的学生报名。
(二)初检时间和地点。初检时间定于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不再另行安排其他时间。各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安排检测场地。各招飞院校、送培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招飞初检与面试工作(初检面试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体检鉴定等事项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飞院校另行通知。
(三)各高中学校组织有意向参加初检的学生,通过招飞院校网站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四)各招飞院校、送培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宣传口径与录取*策保持一致,负责解释和处理宣传、面试、初检等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联系方式
联系
联系人:李鸿,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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