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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对尚同军吴先耀等人涉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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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0日,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尚同*、吴先耀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均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尚同*、吴先耀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年2月起,在湖南省花垣县区域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场、非法拘禁、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来源丨湖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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